国家发改委3月下旬下发被业内称为“史上燃煤自备电厂整治方案”——《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燃煤自备电厂。
据相关资料显示,山东魏桥是通过搭建孤岛电网,自行发电、调度、运行、供电,为纺织和铝业企业供电的。公司热电厂生产的电力和蒸汽分别用于自用和外销,其中自用比例在34.76%左右,主要用于公司本身及关联子公司生产。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1月份至3月份,山东魏桥自发电成本分别为每千瓦时0.29元、0.21元、0.18元、0.17元,其中2016年的成本为0.17元/千瓦时,远低于国家电网。
虽然自备电厂对于缓解多年来电力高峰期供电紧张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山东魏桥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发电量的持续增加,自备电厂与统调电厂、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矛盾也逐渐显现。
有分析人士指出,山东魏桥电厂超越了供电范围向社会用户供电,违反了《电力法》。我国自备电厂定位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为它提供备用,不能对外供电,这是法律规定的。山东魏桥电厂和山东滨州当地的华能电厂、山东电网经过多次协商,但是余电上网的共识只运行一段时间,就被废置。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策性交叉补贴是出于民生、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对部分种类用户(如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实行优惠电价,通过对大工业、工商业用户实行高于实际供电成本电价来补贴。
另外山东魏桥电厂面临降污减排、上大压小压力。由于缺乏对自备电厂管理的规范性规定,使得许多地区以资源综合利用和热电联产为名投资建设了一批低效率、高污染的小机组、小火电,绕越了正常审批程序。2015年,环保部、发改委与能源局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随着环境政策越来越严厉,山东魏桥模式本身也面临淘汰落后小机组,新增低排放大机组的经营压力。
而这些在山东省2016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落实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等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优先淘汰以下机组,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机组(不含超(超)临界机组);污染排放物不符合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