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滨人家安置小区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渔滨人家安置工程 已由 以 淮发改审字[2016]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缆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电缆采购,合同估算价约196万元
2.2交货地点: 淮安区经四路东侧、承恩大道南侧,渔滨人家小区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4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交货期)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国标(GB),包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以是其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代理商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转包方式提供所需电线电缆(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当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评标;
(7 ) 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
(8)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质检总局颁发的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代理厂商的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授权书必须为中文,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11)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
K取值为:现场随机抽取 (取值范围:95%、96%、97%、98%)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87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商务响应5分
(1)付款方式:必须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交货期5分:标准交货期24日历天,每提前3日历天加1分,最多得5分。
3、销售业绩5分
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次投标电线电缆同品牌且单项合同一次性供货在200万元以上,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需提供供货合同)
4、信用报告3分
①信用优良:AAA得3分;AA得2.5分
②信用良好:A得2分;BBB得1.5分
③信用一般:BB得1.2分;B得1分
④信用偏低:CCC得0.8分;CC得0.5分
⑤信用很差:C或未出具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得0分
注:需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否则不予加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4 月2日 至2018年4月 20日
5.2获取方式:(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与网上投标(注:在公告发布期间获取招标文件: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中营业执照必须及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投标人是所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的则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承诺书、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委托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截图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组成设置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新增上传支持格式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有效。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开标现场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4 月23日 上午 9时 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8、本公告的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4月 2日 至 2018 年4月20日
9. 联系方式
9.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0517-85189609、0517-85189618
9.2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淮安区萧湖人家东侧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17-85887913
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李刚 电 话 : 0517-85882660